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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副院长张艳红到河南宛洛律师事务所调研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洛阳 时间:2025-04-25
导读: 张艳红一行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与赵兵等律师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和沟通。

       4月23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带队到河南宛洛律师事务所,开展民事执行相关调研工作并进行座谈。河南宛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兵,李战勋和部分律师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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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兵在政协提案中提出以下问题:一:“执行难” 问题造成案件一旦终本,欲恢复执行可谓困难重重,所以建立健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恢复执行制度,对于健全执行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二:对于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产,而被执行人的配偶名下有财产,但因生效法律文书中没有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导致缺乏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及时的执行措施,给予夫妻双方转移财产的时间,使得执行难度加大,执行效率低下。三:拒执罪存在移送机制有障碍,证据标准不统一;公检法工作衔接不畅,缺乏考评机制,办案积极性较弱;自诉人收集证据困难,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较高,导致拒执罪自诉案件寥寥无几。


并提出相关的建议如下:终本案件集中管理;法院应当为申请执行人查询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有利条件;加强公检法各部门联合执法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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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红一行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与赵兵等律师进行了广泛深入交流和沟通。张艳红表示: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减少因信息滞后导致的权益损失,完善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制度;法院加强审查夫妻双方婚姻情况及家庭情况,以防范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优化联动机制,完善法院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督促法院与相关机关对拒执罪的追诉。建立面对面执行团队机制,提高办案积极性和效率,实现执行过程中法院、当事人和律师之间面对面的有效沟通。


此次座谈交流活动,双方一致认为,法院和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法治秩序、保障公平正义方面肩负着共同使命。加强法院与律师的互动协作,对于提升司法质效、优化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法院与律师将继续建立常态化的互动交流机制,共同推进司法进程,为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郭跃铮 文清 韩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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